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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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11及114.8.18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鄒一清於114年8月11日及114年8月18日前往高雄戒治所及高雄二監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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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合作共築社會安全網 橋頭地檢署辦理精神疾病受保護管束人轉銜會議
為落實並強化社會安全網政策,促使精神疾病受保護管束人順利銜接醫療與社區支持性服務,橋頭地檢署於114年8月18日召開「114年第2次精神疾病受保護管束人加強社區復歸轉銜會議」。此次會議由錢鴻明主任檢察官主持,邀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會局、警察局及財團法人更生保護會橋頭分會共同參與,透過跨域協作建立完整的「個案服務網」,確保個案能夠獲得全方位的支持,其目的是希望藉由多方資源整合,共同編織一張「安全而有溫度的社會安全網」,協助個案復歸社會,同時守護社會安定。 會議中,首先由各股觀護人逐案報告每一位個案的保護管束情形、相關處遇措施,以及評估期滿後,其家庭、生活、工作、社區安全等問題需求,及尚須網絡協力續處的部分,接著由各單位針對個案的家庭支持、醫療、可能安置情形,進行充分討論、交流,透過專業分工,形塑出由司法、衛政、社政、警政與更生保護資源共同交織而成的支持系統。此舉不僅強化轉銜的功能性,避免服務中斷,降低個案再犯風險,提升社會整體安全,相信透過轉銜會議的運作能逐步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除了能確認各單位角色分工外,還能夠強化資訊共享,避免資源重複或服務斷鏈,確保個案在轉銜過程中有人持續陪伴、服務。 橋頭地檢署錢主任檢察官指出,精神疾病受保護管束人往往同時面臨著醫療依從性不足、生活自理困難及社會支持薄弱等問題,若缺乏有效銜接,極易形成社會安全破口。因此,本次會議強調各資源單位的夥伴關係與緊密合作,讓「司法保護」與「社區支持」能夠真正接軌,會議在「繼續加強 網絡連結」的共識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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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召開114年度第3次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
橋頭地檢署為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於114年8月18日召開今年度第3次性侵害案件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由主任檢察官錢鴻明主持,邀集觀護、警政、心理、醫療等單位一同參與,並聘請專家學者針對中高再犯危險個案進行討論,共同制定預防再犯及治療策略,以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 是日會議,計討論2名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高風險受保護管束人,專家學者除檢視處遇措施並提供專業建議,該會議為轄區網絡成員聯繫的重要平台,不僅提升工作團隊執行性侵害案件的危機處理能力,並掌握中高危險個案現況,以達有效預防再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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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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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14--「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8月14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林吟霞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酒駕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酒駕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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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4.08.06
橋頭地檢署為提升家庭暴力的認知與酒癮戒斷症候群的建康自我管理,於114年8月6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請高雄榮民總醫院社工師王美懿擔任講師。是日課程,第一堂課以「認識家庭暴力,尊重彼此,免於恐懼」為題,讓學員能夠了解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或其他不法侵害的行為,如遇上述脅迫可先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保護身、心理上的安全。第二堂課則以「酒癮戒斷症候群的建康自我管理」,讓學員重新認識酒精對身體所造成之傷害,以及如何治療酒精成癮,最後提醒學員酒精具高度成癮性,一旦成癮後,身體健康就會受到影響,且需花費大量金錢,後續因依賴成性,導致無法自拔。課程尾聲,講師除透過實例的講解與學員分享外,並帶領學員填寫課程回饋單,期透過課程建立學員正確的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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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
鑑於酒後駕車對於交通安全及生命財產的嚴重影響,為遏止酒駕歪風,並使緩起訴被告學習尊重生命的可貴,橋頭地檢署特別安排三位緩起訴酒駕個案於114年7月18日假高雄第二殯儀館大社分館辦理生命關懷服務。是日課程,首先由觀護佐理員進行生命教育並闡明服務目的,再交由現場管理人員分派至納骨塔、往生室、冷凍櫃、洗屍檯等區域進行清潔工作。課程最後,透過心得回饋單的填寫,讓個案從服務亡者的過程中反思,重新認知生命的真諦與價值! 藉由本次生命關懷服務的實施,橋頭地檢署提醒「酒駕」個案:遇有飲酒場合,請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尋求酒後代駕、親友接送等交通方式往返,千萬不要對酒駕行為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造成難以挽回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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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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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
橋頭地檢署於114年8月28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一場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被告說明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期勉被告勿存僥倖心態,勿再施用毒品,且務必遵守相關規定,進而順利遠離毒害,邁向嶄新人生。 首先由講師告知緩起訴毒品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須按時向本署觀護人室及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報到並接受輔導,且應依指定時間至本署不定期尿液檢驗,亦告知個案若違反相關規定,其緩起訴處分恐遭撤銷。此外,叮囑個案戒癮療程期間,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應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並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此外,再宣導本署推行「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再帶領個案填寫相關表單與資料,約談個案諭知下次報到時間,同時轉介個案至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接受關懷輔導,由個管師介入關懷,提供心理支持、相關醫療戒治、就業、社福補助等資源評估。期許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本署會協助個案在戒毒的道路上排除障礙,恢復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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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結合司法與醫療行為之多元司法處遇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讓司法端及醫療端就個案狀況共同進行評估,使重度成癮者在醫院接受專業治療,輕度成癮者藉由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以利其回歸社區,既可彰顯司法制度與醫療資源結合之優勢,更可讓毒品施用者依成癮輕重得到妥適的分流處遇,俾利個案復歸社會、重獲新生。 本署於114年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觀護助理員擔任講師,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處遇模式、戒癮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及導致緩起訴處分遭撤銷之因素等,使被告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及履行規定,須充分配合,並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叮囑個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並宣導本署推行之「強化藥癮個案戒癮服務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之個管員上台宣導「貫穿式保護」方案,說明提早介入輔導機制,有接受輔導意願之個案,轉介後將評估開案給予輔導,使毒品個案能盡早獲得相關戒癮資源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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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15日多元處遇衛教促進健康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4年8月15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衛教促進健康課程-認識成癮」,結合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邀請高雄市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主治醫師林奕萱擔任講師,講師以醫學角度看待成癮問題,讓個案了解何謂成癮、成癮的機轉與診斷準則,並了解成癮類型為行為成癮及物質成癮,最後協助成癮者以心理防衛機轉及動機式晤談來面對成癮問題,讓個案增長相關衛教知識,進而達到戒毒之成效。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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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14日多元處遇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4年8月14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勞資爭議處理機制」,結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邀請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員陳明輝擔任講師,根據勞資爭議之定義、事項及類型進行勞資爭議處理概說,說明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如調解、仲裁等,並告知注意事項,最後傳授司法途徑之救濟,提供個案面對勞資爭議問題的解決之道。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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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8日多元處遇法律知識強化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4年8月8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法律知識強化課程-不可不知的家事法律─婚姻、繼承與家庭暴力防治」,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邀請林怡廷律師事務所林怡廷擔任講師,將婚姻、成年監護議題、繼承及家庭暴力防治四大主題,輔以時事案列分享,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問題,淺顯易懂且豐富的內容,讓個案回饋獲益良多,並能習得相關權利與義務,亦可保護自身權益。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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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終結統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