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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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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召開115年度第3季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
橋頭地檢署為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於115年8月7日召開今年度第3次性侵害案件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由主任檢察官蔡杰承主持,邀集觀護、心理、警政、醫療等單位一同參與,並聘請專家學者針對中高再犯危險個案進行討論,共同制定預防再犯及治療策略,以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 是日會議,共討論5名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高風險受保護管束人,專家學者除檢視處遇措施並提供專業建議,該會議為轄區網絡成員聯繫的重要平台,不僅提升工作團隊執行性侵害案件的危機處理能力,並掌握中高危險個案現況,以達有效預防再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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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7.13修復式司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郭景東特別指示觀護人鄒一清及張智欽於115年7月13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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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 —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郭景東特別指示觀護人吳芳儀及夏媺婷於115年6月1日及115年6月15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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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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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8.13—「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8月13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李家豪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詐騙案件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詐騙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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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8.12
橋頭地檢署為深化緩刑及緩起訴人之法治觀念,於115年8月12日特別辦理法治教育課程,邀請檢察事務官方信翰擔任講師,期盼透過專業解說,導正學員的心態並防範再犯。 課程中,講師深入剖析「酒駕肇禍之刑責」與「毒駕/酒駕又肇逃-加重刑責,禍不單行」兩大核心主題。除詳細說明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及0.25毫克在行政與刑事應負罰責,目前刑法與道交條例最新處罰規定外,亦特別點出新型毒品「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改列第一級毒品後的嚴厲刑度。講師透過具體數據與真實案例強調,毒駕已從「證明開不好」改為「驗到即成罪」,而肇事後若因心虛逃逸,更會面臨罪名疊加的嚴重後果,絕無僥倖空間。 本次活動旨在透過法治教育,讓學員深刻理解「酒後不開車、毒品不可碰、肇事必停車」的重要原則。期望參與學員在回歸社會後能心生警惕,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遠離酒駕與毒品誘惑,共同維護道路安全,平安迎向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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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
鑑於酒後駕車對於交通安全及生命財產的嚴重影響,為遏止酒駕歪風,並使緩起訴被告學習尊重生命的可貴,橋頭地檢署特別安排八位緩起訴酒駕個案115年7月17日假高雄第二殯儀館大社分館辦理生命關懷服務。是日課程,首先由觀護佐理員實施生命教育並闡明服務目的,再交由現場管理人員分派至往生室、冷凍櫃、洗屍檯及靈骨塔等區域進行清潔工作。課程最後,透過心得回饋單的填寫,讓個案從服務亡者的過程中反思,重新認知生命的真諦與價值! 藉由本次生命關懷服務的實施,橋頭地檢署提醒「酒駕」個案:遇有飲酒場合,請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尋求酒後代駕、親友接送等交通方式往返,千萬不要對酒駕行為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造成難以挽回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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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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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8月14日多元處遇法律知識強化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8月14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法律知識強化課程-不可不知的家事法律─婚姻、繼承與家庭暴力防治」,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邀請襄澤法律事務所律師林怡廷擔任講師,透過這次課程,了解婚姻關係、財產分配、親人照顧及遺產繼承,都可能與我們息息相關,此外,家庭暴力防治的解說也讓緩起訴個案更加重視尊重與溝通,並知道遇到暴力時應勇於求助,這堂課不僅增進法律知識,更提醒需建立正確價值觀,遠離不良習慣,特別是避免毒品,才能尊重他人並守護自己。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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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8月13日多元處遇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8月13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勞動基準法概要」,結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邀請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勞動檢查員詹育瑞擔任講師,根據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勞動契約與法律保護,說明勞動契約的意義、種類及法律提供的基本保障等,提供緩起訴個案面對勞資爭議問題的申訴、調解或其他法律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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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8月6日多元處遇健康心理促進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8月6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做自己內在的守護者,讓我們值得更好的青睞:從催眠放鬆來練習擺脫惡習」,結合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邀請回甘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蔡政峰擔任講師,講師透過催眠放鬆到探索成癮,讓緩起訴個案重新學習自我照顧、自我引導並改善自我負向習慣,希望藉此學會以自我引導的方式,面對壓力與情緒,不再只依賴不健康的成癮習慣來獲得短暫的放鬆,而是透過深呼吸、規律運動、培養興趣等方式,達到身心放鬆的效果。建立正向行為需要持續練習,當內心充滿正向能量時,就能一步步遠離成癮與惡習,建立更健康、更充實的人生。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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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7月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
橋頭地檢署於115年7月30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一場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被告說明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期勉被告勿存僥倖心態,勿再施用毒品,且務必遵守相關規定,進而順利遠離毒害,邁向嶄新人生。 首先由講師告知緩起訴毒品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須按時向本署觀護人室及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報到並接受輔導,且應依指定時間至本署不定期尿液檢驗,亦告知個案若違反相關規定,其緩起訴處分恐遭撤銷。此外,叮囑個案戒癮療程期間,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應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並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此外,再宣導本署推行「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再帶領個案填寫相關表單與資料,約談個案諭知下次報到時間,同時轉介個案至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接受關懷輔導,由個管師介入關懷,提供心理支持、相關醫療戒治、就業、社福補助等資源評估。期許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本署會協助個案在戒毒的道路上排除障礙,恢復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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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7月29日多元處遇衛教促進健康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7月29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衛教促進健康課程-戒毒之路-戒心癮難過於戒身癮」,結合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邀請高雄榮民總醫院護理長陳菁菁擔任講師,透過課程內容,了解到吸毒不僅會損害大腦與生理機能,還會導致人際關係漸行漸遠,甚至危及生命,課堂中講師也介紹了許多中途機構聯絡資訊,讓有需要的人能獲得協助與陪伴,進而提升應對高危險情境的能力並逐漸走出成癮的困境。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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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終結統計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