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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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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攜手深化反毒與反賄選意識 橋頭地檢署結合高雄市毒防局 培力新住民守護民主與無毒家園
為強化新住民族群對於毒品防制及乾淨選舉之認識,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特地結合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於115年4月10日上午9時假高雄市新住民會館辦理「新住民反毒宣導講師培訓教育訓練」,並由施家榮主任檢察官帶領鄒一清觀護人組長出席本次活動。 首場課程由橋頭地檢署施家榮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師,針對毒品犯罪現況、常見誘惑手法、新興毒品辨識及法律責任進行深入淺出的說明,協助新住民學員建立正確認知,並培力其成為社區反毒宣導之重要種子師資,希望透過系統性培訓,讓新住民族群不僅是政策的接受者,更能成為社區安全的推動與守護者。活動中同時安排反賄選宣導內容,施主任檢察官以淺顯易懂、富有感染力的方式,傳達「不買票、不賣票、不接受不法利益」之理念,強化新住民族群對公平選舉之價值認同,現場氣氛熱絡,除展現新住民對臺灣民主制度之支持和參與,更進一步促進多元文化共融及公民意識提升。本次課程,除了能深化新住民朋友反毒知能外,亦融入反賄選宣導,凝聚多元文化的力量,推動民主政治朝廉潔發展,並展現跨機關合作共同守護社會安全之決心。 橋頭地檢署表示,新住民族群為臺灣社會重要的一份子,其參與公共事務及法治教育具有關鍵意義。透過此次反毒與反賄選整合性培訓,不僅得以提升法治觀念,更有助於建立跨文化之信任與連結,擴大政策宣導的深度與廣度。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亦指出,毒品防制工作需仰賴社區共同參與,而新住民種子講師具備語言與文化優勢,能有效將反毒訊息傳遞至各個族群。 未來,雙方將持續深化合作,結合法治教育、毒品防制及公共衛生等面向,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防護體系,並透過多元族群的參與,共同守護無毒家園與乾淨選風,促進臺灣民主社會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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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9及115.3.16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郭景東特別指示觀護人劉祐群及夏媺婷於115年3月9日及115年3月16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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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 —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吳芳儀及吳銀倫於115年2月9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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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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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4.08
為提升性暴力及家庭暴力防治之認知與因應能力,橋頭地檢署於115年4月8日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請臨床心理師蘇毅擔任講師,希藉由課程讓學員瞭解性暴力與家庭暴力防治相關議題,並進一步學習建立尊重他人之觀念,提升自我保護意識與健康人際互動能力。 是日課程首先以「尊重彼此,認識性暴力」為開場,引領學員瞭解相關法規內容及保護機制,並認識性暴力之樣態與其對被害人之影響,進而提升對性暴力防治之正確認知,接著以「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範圍及相關規定」為主軸,說明家庭暴力之定義、類型及相關法律保護措施,並介紹通報機制與求助資源,強化學員對家庭暴力防治之認識與法治意識。 課程尾聲,講師除透過實例的講解與學員分享外,並帶領學員填寫課程回饋單,期透過課程建立學員正確的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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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3.18
鑒於近年來詐騙犯罪型態趨於多元,部分民眾因法治觀念薄弱,將「蝦皮」電商帳號交予詐騙集團非法收購或租借,進而淪為詐騙集團洗錢或詐財之工具。橋頭地檢署特於115年3月18日為此類案件緩起訴處分對象辦理法治教育課程,期能從源頭提升法律知能,避免其再次淪為詐騙集團之幫兇。 本次課程由檢察事務官方信翰擔任講師,以「洗錢防制法重點簡介」及「詐騙類型及相關刑責」為講題。方檢事官於課堂中首先說明《洗錢防制法》修正重點,強調任何人不得無故交付帳戶或第三方支付帳號予他人使用,一旦遭列「警示帳戶」,將面臨無法使用所有銀行功能,即便解除後,仍將面臨至少五年提領與轉帳限額、禁止使用網銀等金融處分;課程進一步解析假網拍詐騙、假投資等8項常見詐騙手法,並強調「加重詐欺罪」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最後講師特別叮嚀,應妥善保管個人帳號資訊,切勿輕易交付他人使用,以免成為詐騙犯罪之工具,進而影響自身權益與生活。 此次法治教育課程之核心目標,不僅在於讓學員瞭解違法後果,更在於幫助建立正確的法治價值觀,使其體認到個人帳號管理之重要性,達到預防犯罪及深化法治教育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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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12—「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3月12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任金正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詐騙案件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詐騙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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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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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16日多元處遇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4月16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就業服務資源簡介、特定對象政策工具的運用與資源連結」,結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邀請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三民就業服務站業務輔導員金美珠擔任講師,本次課程介紹訓練就業中心的主要服務,包括職業訓練、就業媒合、履歷健檢與職涯諮詢,讓緩起訴個案了解可透過多元且實用的求職資源,在面試前準備好應對問題,並適時展現自信與誠意,方可提升求職效率與成功率。透過課程除對未來求職更有方向外,也藉機提醒應遠離毒品干擾,培養健康與自律,才能穩健邁向理想職涯。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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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9日多元處遇健康心理促進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4月9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健康心理促進課程-正向英雄聚焦之旅-藉由MBTI人格測驗找回最初美好的自己」,結合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邀請回甘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蔡政峰擔任講師,課程講師首先透過自我探索-MBTI人格測驗,讓緩起訴被告更清楚看見自己的特質與內在需求,也重新連結到那個真誠的自己。課程接著提到以正向聚焦與感恩日記作為練習方式,讓人深刻體會到,當我們願意每天記錄值得感謝的小事,內心會逐漸轉為溫暖與穩定,幸福感也隨之提升,若能持續練習,用更溫柔的眼光看待自己,並主動尋找生活中的美好,才能真正走出低潮,迎向更健康的生活,而放下不良習慣、選擇戒毒,才是對自己最真誠的愛與負責,讓人生朝向更光明與正向的方向前進。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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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
橋頭地檢署於115年3月26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一場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被告說明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期勉被告勿存僥倖心態,勿再施用毒品,且務必遵守相關規定,進而順利遠離毒害,邁向嶄新人生。 首先由講師告知緩起訴毒品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須按時向本署觀護人室及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報到並接受輔導,且應依指定時間至本署不定期尿液檢驗,亦告知個案若違反相關規定,其緩起訴處分恐遭撤銷。此外,叮囑個案戒癮療程期間,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應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並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此外,再宣導本署推行「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再帶領個案填寫相關表單與資料,約談個案諭知下次報到時間,同時轉介個案至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接受關懷輔導,由個管師介入關懷,提供心理支持、相關醫療戒治、就業、社福補助等資源評估。期許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本署會協助個案在戒毒的道路上排除障礙,恢復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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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結合司法與醫療行為之多元司法處遇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讓司法端及醫療端就個案狀況共同進行評估,使重度成癮者在醫院接受專業治療,輕度成癮者藉由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以利其回歸社區,既可彰顯司法制度與醫療資源結合之優勢,更可讓毒品施用者依成癮輕重得到妥適的分流處遇,俾利個案復歸社會、重獲新生。 本署於115年3月9日及3月23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觀護助理員擔任講師,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處遇模式、戒癮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及導致緩起訴處分遭撤銷之因素等,使被告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及履行規定,須充分配合,並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叮囑個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並宣導本署推行之「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之個管員上台宣導「貫穿式保護」方案,說明提早介入輔導機制,有接受輔導意願之個案,轉介後將評估開案給予輔導,使毒品個案能盡早獲得相關戒癮資源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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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18日多元處遇衛教促進健康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3月18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衛教促進健康課程-大腦被「綁架」怎麼辦?:找回思考和選擇的主導權」,結合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邀請高雄市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主治醫師林奕萱擔任講師,成癮問題近年備受關注,講師指出,成癮大致可分為兩類:物質成癮與行為成癮,物質成癮包括酒精、尼古丁與毒品等,會直接影響大腦神經系統;行為成癮則如賭博、網路使用與購物,雖無外在化學物質,卻同樣造成心理依賴與生活失衡。在成癮的物質面向中,毒品長期使用會影響記憶、學習與認知等,所以,透過專業協助、家人支持與自我覺察,毒品成癮者仍有機會走出陰影,重建健康生活。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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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終結統計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