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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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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及大樹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溯源搜索5家土資場,扣押砂石車8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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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多處農地及國有地遭不法集團大範圍盜採土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施佳宏、朱美綺指揮司法警察,於民國114827日及109日執行二波搜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曹○揚、蘇○雄、莊○駐、馮○堯等4人獲准;另偵辦高雄市大樹區統嶺段603地號山坡地遭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案,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朱美綺指揮專案小組人員,於114918日及29日執行二波搜索,聲請羈押被告楊○安、蘇○助、李○軒、黃○宏及陳○達等5人獲准。

  施佳宏、朱美綺檢察官繼續溯源偵辦,積極追查高雄市營建廢棄混合物非法回填案之土方來源及流向,發現清除廢土車輛為規避環保單位稽查,刻意將清除車輛駛入土資場繞場,營造進場處理的假象後立即離場,隨後將營建廢棄混合物運送至美濃區的盜採土石坑洞內及大樹區山坡地傾倒回填,土資場一方面為牟取利益而開立不實的營建廢棄物處理證明文件,另一方面將未經處理的營建廢棄物冒充為良質砂土回填土地,土資場與清除業者成為美濃盜採土石及濫倒廢棄物不法集團的共犯,嚴重破壞污染環境;承辦檢察官隨即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仁武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對京○、永○源、光○、喬○、岩○等5家俗稱土資場的剩餘土石方處理場業者、運輸業者及司機執行搜索,並傳拘被告、證人到案,訊後認定被告謝○和、林○凱等15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諭知交保新台幣200 萬元不等金額,並查扣犯罪工具砂石車8台。

  橋頭地檢署張春暉檢察長指出,打擊集團性環保犯罪一直是法務部極為重視的工作,本署為展現守護國土環境決心,114年9月16日由檢察長親自帶領主任檢察官至美濃履勘盜採砂石傾倒廢棄物現場及和山光電案現場,宣示本署保護高雄環境決心,本署已密集強勢查緝環保犯罪,近期偵辦和山光電案、大樹區統嶺段案、美濃區案等案件,已共羈押被告17人,扣押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6台、重型曳引砂石車18台,檢察官依組織犯罪條例重罪偵辦,檢察長再次呼籲合法業者應妥善處理營建廢棄物分類及去化,切勿非法棄置破壞環境,本署將與檢警環保單位持續合作運用科技執法,讓違法行為無所遁形。

(下圖為至土資場執行搜索)   (下圖為扣案之重型開挖機具怪手及重型曳引砂石車)

至土資場執行搜索  扣案之重型機具怪手及重型曳引砂石車(俯瞰圖) 扣案之重型怪手及重型曳引砂石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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