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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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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拍賣汽車2台、機車3台、木材(粒片板)1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03
  • 資料點閱次數:922

主旨:公告拍賣汽車2台、機車3台、木材(粒片板)1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依據:奉臺灣高等檢察署111年12月26日檢總卯字第11109011580號函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時間:民國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
二、拍賣地點: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1樓南門。
三、拍賣物品:汽車2台、機車3台、木材(粒片板)1批。
四、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主拍人叫價3次,無再有人加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承買人須提出國民身分證)。
五、拍賣方法:依據臺灣高等檢察署97年8月14日檢總卯字第0970008979號函示意旨,為減少逐件拍賣之複雜性,本批待拍汽機車共5台將採合併方式拍賣;木材(粒片板)單獨拍賣,現場參與應買者無表示權。
六、085-LZZ、HJ-1946、AMV-8265等車現存於南區大型贓證物庫(高雄市前鎮區草衙二路50號);ZDL-868、OOM-600等車現存於本署(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木材(粒片板)現存於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私貨倉庫(高雄市小港區亞太路4號)。
七、有意競標欲觀覽者,應於112年8月10日下午5時以前聯繫承辦人(07-6131765分機3116顏先生),約妥至上開地點觀覽待拍賣物之時間,拍賣當天僅提供圖片於現場競拍,本署再與得拍者另訂期日領取拍得物。
八、前開汽機車輛截至111年9月29日之資料,共計欠稅38732元,罰單101600元,由得標者自行向主管機關繳納。
九、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公告之拍賣清冊、觀覽照片僅供參考,拍賣物以現場實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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