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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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9及115.3.16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郭景東特別指示觀護人劉祐群及夏媺婷於115年3月9日及115年3月16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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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 —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吳芳儀及吳銀倫於115年2月9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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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召開115年度第1季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
橋頭地檢署為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於115年2月10日召開今年度第1次性侵害案件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由主任檢察官蔡杰承主持,邀集觀護、心理、警政、醫療等單位一同參與,並聘請專家學者針對中高再犯危險個案進行討論,共同制定預防再犯及治療策略,以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 是日會議,共討論2名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高風險受保護管束人,專家學者除檢視處遇措施並提供專業建議,該會議為轄區網絡成員聯繫的重要平台,不僅提升工作團隊執行性侵害案件的危機處理能力,並掌握中高危險個案現況,以達有效預防再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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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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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3.18
鑒於近年來詐騙犯罪型態趨於多元,部分民眾因法治觀念薄弱,將「蝦皮」電商帳號交予詐騙集團非法收購或租借,進而淪為詐騙集團洗錢或詐財之工具。橋頭地檢署特於115年3月18日為此類案件緩起訴處分對象辦理法治教育課程,期能從源頭提升法律知能,避免其再次淪為詐騙集團之幫兇。 本次課程由檢察事務官方信翰擔任講師,以「洗錢防制法重點簡介」及「詐騙類型及相關刑責」為講題。方檢事官於課堂中首先說明《洗錢防制法》修正重點,強調任何人不得無故交付帳戶或第三方支付帳號予他人使用,一旦遭列「警示帳戶」,將面臨無法使用所有銀行功能,即便解除後,仍將面臨至少五年提領與轉帳限額、禁止使用網銀等金融處分;課程進一步解析假網拍詐騙、假投資等8項常見詐騙手法,並強調「加重詐欺罪」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最後講師特別叮嚀,應妥善保管個人帳號資訊,切勿輕易交付他人使用,以免成為詐騙犯罪之工具,進而影響自身權益與生活。 此次法治教育課程之核心目標,不僅在於讓學員瞭解違法後果,更在於幫助建立正確的法治價值觀,使其體認到個人帳號管理之重要性,達到預防犯罪及深化法治教育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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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12—「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3月12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任金正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詐騙案件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詐騙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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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3.11
為深植法治觀念並降低再犯率,橋頭地檢署於115年3月11日針對緩刑及緩起訴處分對象辦理法治教育課程。旨在透過法律宣導,提醒學員守法之必要性,期能透過教育防範未然,落實司法教化功能。 是日課程由檢察事務官賴招雄擔任講師,以「酒後駕(騎)車相關處罰規定」及「毒駕/酒駕又肇逃,加重刑責,禍不單行」為講題。賴檢事官在課程中詳述酒精與毒品如何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速度和協調能力,大幅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另特別以近期常被報導之毒品「喪屍煙彈(依托咪酯)」為例,提醒學員該物質已升級為第二級毒品,吸食駕駛肇事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害人又害已。課程最後則向學員說明酒駕及毒駕行為所應負刑事責任,並強調一旦發生事故後逃逸,刑責將大幅加重。 本次法治教育課程不僅讓學員充分瞭解酒駕與毒駕的高昂代價,理解「毒、酒駕零容忍」的法律界線,強化「拒絕違規、尊重生命」的價值觀。地檢署期許透過此類課程,導正學員偏差行為、預防再犯並共同營造安全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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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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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結合司法與醫療行為之多元司法處遇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讓司法端及醫療端就個案狀況共同進行評估,使重度成癮者在醫院接受專業治療,輕度成癮者藉由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以利其回歸社區,既可彰顯司法制度與醫療資源結合之優勢,更可讓毒品施用者依成癮輕重得到妥適的分流處遇,俾利個案復歸社會、重獲新生。 本署於115年3月9日及3月23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觀護助理員擔任講師,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處遇模式、戒癮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及導致緩起訴處分遭撤銷之因素等,使被告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及履行規定,須充分配合,並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叮囑個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並宣導本署推行之「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之個管員上台宣導「貫穿式保護」方案,說明提早介入輔導機制,有接受輔導意願之個案,轉介後將評估開案給予輔導,使毒品個案能盡早獲得相關戒癮資源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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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18日多元處遇衛教促進健康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3月18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衛教促進健康課程-大腦被「綁架」怎麼辦?:找回思考和選擇的主導權」,結合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邀請高雄市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主治醫師林奕萱擔任講師,成癮問題近年備受關注,講師指出,成癮大致可分為兩類:物質成癮與行為成癮,物質成癮包括酒精、尼古丁與毒品等,會直接影響大腦神經系統;行為成癮則如賭博、網路使用與購物,雖無外在化學物質,卻同樣造成心理依賴與生活失衡。在成癮的物質面向中,毒品長期使用會影響記憶、學習與認知等,所以,透過專業協助、家人支持與自我覺察,毒品成癮者仍有機會走出陰影,重建健康生活。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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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13日多元處遇法律知識強化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3月13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法律知識強化課程-施用或販賣毒品的法律責任、別讓毒癮成為你加入詐騙集團的理由」,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邀請理想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宏吉擔任講師,透過課程讓緩起訴個案明白,不論是施用、持有、製造或販賣毒品,都會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例如刑事處罰、勒戒或長期監禁,短暫的好奇或逃避都可能帶來無法挽回的後果,因此,更應提高警覺、開始戒毒並遠離毒害,珍惜自己的未來與生命。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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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12日多元處遇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3月12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勞資爭議處理機制」,結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邀請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科員黃建竣擔任講師,透過課程了解當勞雇雙方發生衝突時,可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還可以透過仲裁、裁決或進一步向法院提出司法救濟,進而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該課程也讓緩起訴個案明白遇到問題應透過正當管道尋求協助,而不是逃避或做出錯誤選擇,只要學會珍惜現有,保持正向心態,就能遠離毒害,走向健康人生。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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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5日多元處遇健康心理促進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3月5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健康心理促進課程-擺脫情緒內耗回歸健康生活」,結合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邀請高雄市工協身心診所諮商心理師吳松懋擔任講師,課程中講師向緩起訴被告說明,真正的成長來自於負責與面對,而不是依賴外在事物麻痺自己。遠離心理陷阱,是保護心靈的第一步,擺脫情緒內耗,是重建自信的開始,唯有讓自己不再被負面思維牽著走,並以堅定的決心戒毒,才能為自己創造真正自由而光明的未來。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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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終結統計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