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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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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3.18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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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7、115.3.18法治教育網維單

      鑒於近年來詐騙犯罪型態趨於多元,部分民眾因法治觀念薄弱,將「蝦皮」電商帳號交予詐騙集團非法收購或租借,進而淪為詐騙集團洗錢或詐財之工具。橋頭地檢署特於115318日為此類案件緩起訴處分對象辦理法治教育課程,期能從源頭提升法律知能,避免其再次淪為詐騙集團之幫兇。

      本次課程由檢察事務官方信翰擔任講師,以「洗錢防制法重點簡介」及「詐騙類型及相關刑責」為講題。方檢事官於課堂中首先說明《洗錢防制法》修正重點,強調任何人不得無故交付帳戶或第三方支付帳號予他人使用,一旦遭列「警示帳戶」,將面臨無法使用所有銀行功能,即便解除後,仍將面臨至少五年提領與轉帳限額、禁止使用網銀等金融處分;課程進一步解析假網拍詐騙、假投資等8項常見詐騙手法,並強調「加重詐欺罪」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最後講師特別叮嚀,應妥善保管個人帳號資訊,切勿輕易交付他人使用,以免成為詐騙犯罪之工具,進而影響自身權益與生活。

      此次法治教育課程之核心目標,不僅在於讓學員瞭解違法後果,更在於幫助建立正確的法治價值觀,使其體認到個人帳號管理之重要性,達到預防犯罪及深化法治教育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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