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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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20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郭景東特別指示觀護人吾銀倫及夏以玲於115年4月20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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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攜手深化反毒與反賄選意識 橋頭地檢署結合高雄市毒防局 培力新住民守護民主與無毒家園
為強化新住民族群對於毒品防制及乾淨選舉之認識,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特地結合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於115年4月10日上午9時假高雄市新住民會館辦理「新住民反毒宣導講師培訓教育訓練」,並由施家榮主任檢察官帶領鄒一清觀護人組長出席本次活動。 首場課程由橋頭地檢署施家榮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師,針對毒品犯罪現況、常見誘惑手法、新興毒品辨識及法律責任進行深入淺出的說明,協助新住民學員建立正確認知,並培力其成為社區反毒宣導之重要種子師資,希望透過系統性培訓,讓新住民族群不僅是政策的接受者,更能成為社區安全的推動與守護者。活動中同時安排反賄選宣導內容,施主任檢察官以淺顯易懂、富有感染力的方式,傳達「不買票、不賣票、不接受不法利益」之理念,強化新住民族群對公平選舉之價值認同,現場氣氛熱絡,除展現新住民對臺灣民主制度之支持和參與,更進一步促進多元文化共融及公民意識提升。本次課程,除了能深化新住民朋友反毒知能外,亦融入反賄選宣導,凝聚多元文化的力量,推動民主政治朝廉潔發展,並展現跨機關合作共同守護社會安全之決心。 橋頭地檢署表示,新住民族群為臺灣社會重要的一份子,其參與公共事務及法治教育具有關鍵意義。透過此次反毒與反賄選整合性培訓,不僅得以提升法治觀念,更有助於建立跨文化之信任與連結,擴大政策宣導的深度與廣度。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亦指出,毒品防制工作需仰賴社區共同參與,而新住民種子講師具備語言與文化優勢,能有效將反毒訊息傳遞至各個族群。 未來,雙方將持續深化合作,結合法治教育、毒品防制及公共衛生等面向,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防護體系,並透過多元族群的參與,共同守護無毒家園與乾淨選風,促進臺灣民主社會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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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9及115.3.16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郭景東特別指示觀護人劉祐群及夏媺婷於115年3月9日及115年3月16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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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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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14—「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5月14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李家豪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詐騙案件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詐騙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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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
鑑於酒後駕車對於交通安全及生命財產的嚴重影響,為遏止酒駕歪風,並使緩起訴被告學習尊重生命的可貴,橋頭地檢署特別安排9位緩起訴酒駕個案於115年4月17日假高雄第二殯儀館仁武分館辦理生命關懷服務。是日課程,首先由觀護人夏媺婷實施生命教育並闡明服務目的,再交由現場管理人員分派至靈堂、納骨塔等區域進行清潔工作。課程最後,透過心得回饋單的填寫,讓個案從服務亡者的過程中反思,重新認知生命的真諦與價值! 藉由本次生命關懷服務的實施,橋頭地檢署提醒「酒駕」個案:遇有飲酒場合,請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尋求酒後代駕、親友接送等交通方式往返,千萬不要對酒駕行為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造成難以挽回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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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16—「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4月16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李家豪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詐騙案件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詐騙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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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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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5月7日多元處遇健康心理促進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5月7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健康心理促進課程-物質濫用與壓力調適」,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邀請高雄長庚醫院身心醫學科臨床心理師陳靖擔任講師,藉由說明台灣常見的物質濫用問題,並提及物質使用疾患需要透過專業醫療與心理治療協助,包括戒癮門診、藥物治療、心理諮商與支持團體,幫助重建穩定生活與自我控制能力,才能真正遠離物質濫用,相信只要願意改變並接受幫助,就能勇敢面對問題,走向陽光人生,實踐戒毒與珍惜生命的正面價值。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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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結合司法與醫療行為之多元司法處遇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讓司法端及醫療端就個案狀況共同進行評估,使重度成癮者在醫院接受專業治療,輕度成癮者藉由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以利其回歸社區,既可彰顯司法制度與醫療資源結合之優勢,更可讓毒品施用者依成癮輕重得到妥適的分流處遇,俾利個案復歸社會、重獲新生。 本署於115年4月13日及4月27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觀護助理員擔任講師,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處遇模式、戒癮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及導致緩起訴處分遭撤銷之因素等,使被告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及履行規定,須充分配合,並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叮囑個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並宣導本署推行之「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之個管員上台宣導「貫穿式保護」方案,說明提早介入輔導機制,有接受輔導意願之個案,轉介後將評估開案給予輔導,使毒品個案能盡早獲得相關戒癮資源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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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
橋頭地檢署於115年4月30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一場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被告說明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期勉被告勿存僥倖心態,勿再施用毒品,且務必遵守相關規定,進而順利遠離毒害,邁向嶄新人生。 首先由講師告知緩起訴毒品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須按時向本署觀護人室及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報到並接受輔導,且應依指定時間至本署不定期尿液檢驗,亦告知個案若違反相關規定,其緩起訴處分恐遭撤銷。此外,叮囑個案戒癮療程期間,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應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並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此外,再宣導本署推行「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再帶領個案填寫相關表單與資料,約談個案諭知下次報到時間,同時轉介個案至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接受關懷輔導,由個管師介入關懷,提供心理支持、相關醫療戒治、就業、社福補助等資源評估。期許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本署會協助個案在戒毒的道路上排除障礙,恢復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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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24日多元處遇衛教促進健康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4月24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衛教促進健康課程-以正念為基礎預防復發模式」,結合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邀請高雄市前鎮衛生所所長賴秀君擔任講師,講師說明成癮不只是意志力薄弱,而是一種身心交互影響的狀態,成癮者往往在人際與工作面臨壓力與衝突時,容易陷入自責與無力感,形成惡性循環。而透過正念減壓的練習,可以讓緩起訴個案學到以覺察自我取代逃避情緒,當毒癮念頭出現時,就不會急於壓抑或跟隨,而是觀察情緒與身體的變化,讓衝動自然升起又慢慢消退,用這種方法幫助將慣性反應拉開距離,重新取得選擇的機會,並把正念帶入日常,在壓力來臨時不再依賴毒品,而是用更健康的方式面對自己,逐步走向穩定與自由的人生。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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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4月17日多元處遇法律知識強化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5年4月17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法律知識強化課程-性別與法律─跟騷及性別相關犯罪」,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邀請襄澤法律事務所律師林怡廷擔任講師,本次課程透過性別暴力與犯罪案例的說明,讓緩起訴個案更深刻理解其對受害者身心造成的長期傷害,也意識到尊重他人界線的重要性。課堂中亦介紹跟蹤騷擾防制法與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罪,除了可了解法律如何保護個人安全與隱私,亦對違法行為有明確規範,這堂課不僅可增進法律知識,更提醒需建立正確價值觀,遠離不良習慣,特別是避免毒品,才能尊重他人並守護自己。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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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終結統計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