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實習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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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培育觀護工作人才,讓在校學生有機會接觸實務工作,了解自己所學與興趣所在,以作為生涯規畫之參考。本署特別提供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學生到地檢署實習的機會。讓在學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實習觀護工作,瞭解觀護制度的功能及其實際運作的狀況,藉由實務與學理的印證,加強學生各項知能,一方面加強法治教育,達成犯罪預防之目標,一方面激發服務熱忱,鼓勵學生投身觀護工作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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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橋頭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甄試錄取名單
107年度橋頭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甄試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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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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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甄試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