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橋頭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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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12年度橋頭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公告,請詳見附件1、2說明。
承辦人聯絡電話: 其股觀護人 (07)613-1765 分機3309。
觀護佐理員 李國瑜 分機3323。
寄件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觀護人室收)
附件:1.112年度各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要點。
2.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
備註:觀護實習業務涉及約談訪視與民眾接觸眾多,建請報名之同學考量自身健康狀況再做申請,若有意願申請者,建議先行接種
COVID-19疫苗,並於甄試當日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疫苗接種紀錄卡或健保卡),以備查核。
附件下載
- 1.112年度各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要點.pdf90 KB 112-02-06 下載次數:144
- 2.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odt16 KB 112-02-06 下載次數: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