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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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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02 橋檢、屏檢合作辦理108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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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9.02 橋檢、屏檢合作辦理108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

       橋頭地檢署為精進修復促進者之專業知能,並增強服務的動機與熱誠,於92日假該署6樓簡報室與屏東地檢署合作辦理「108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橋頭地檢署檢察長莊榮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代表屏東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出席之主任檢察官陳建州等一行人連袂與會,肯定學員們精益求精的積極態度。是項訓練聘請屏東地檢署觀護人侯瑾瑜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中分會主任委員陳怡成律師擔任講師,針對修復式司法相關流程及修復協議相關議題向在場33位學員作實務經驗分享。

       是日課程,侯觀護人用「促進者的角色、處理紛爭的衝突、什麼是 衝突』」來作為開場,並透過有實務經驗學員分享心得,生動有趣的教授方式,引起現場學員熱烈迴響;而陳律師則以「司法改革後之修復式司法」為題,闡述「以人為本」的修復對話模式,也希望透過學員的課程回饋教學相長,作為未來調整教材之參考,新穎的理論知識搭配微電影賞析,與學員互動零距離。

       檢察長莊榮松致詞表示,藉由修復式司法,地檢署提供一個司法程序外的對話平台,讓雙方進行對話,進而相互理解,最終達到情感修復及填補損害的目的,充分彰顯柔性司法的功能與價值。也期許參與訓練的修復促進者透過研習課程,能從中學習成功經驗並自我檢視,於日後執行修復案件時能更有效運用專業知能,以落實修復式司法的精神與目的。

       屏檢主任檢察官陳建州亦提到,此次修復促進者精進課程,已是第2次合作辦理,鑒於過往良好的合作經驗,期許未來合作模式能持續朝著「資源共享,共生共榮」的方向穩定發展;另外,課程師資的安排皆為一時之選,相信參與的學員透過完整、扎實的訓練課程,肯定能收穫豐富,滿載而歸,進而以更好的知能狀態,迎接未來嶄新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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