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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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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113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授證儀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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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113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授證儀式

       橋頭地檢署為精進修復促進者之專業知能,於113年4月15日辦理「113年度第一次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授證儀式」,邀請臺中地檢署修復促進者督導吳紹貴律師擔任講師。首先由檢察長張春暉親自頒發聘書予修復促進者,並致詞感謝大家長期以來熱忱參與、無私付出,協助本署修復式司法順利推展。修復式司法主要在提供案件二造一個可以進行對話的機會,透過此柔性溝通過程,讓行為人對自己所作所為,誠心悔改與彌補所造成的傷害,亦讓被害人能明瞭事情的起因,在選擇原諒行為人同時,也撫慰了受傷的心靈。期盼透過今日講師的專業課程與實務經驗的傳授,提供在座學員更多元的視角,幫助大家在日後進行修復式司法案件時能更為完善。

       當日課程,吳紹貴講師以修復促進者之定位、角色為主題作專業的講解,闡述促進者的基本態度為傾聽及同理,須保持中立、客觀,並建構尊重、公正及安全的環境,讓雙方自主討論出彌補傷害之方案;另以修復對話會議影片內容為例,讓學員了解適切的用語及提問,可使雙方表達出內心真實想法,有助真相的呈現,促成情感交流,達到修復傷害。當日講授過程學員專注聆聽,踴躍發問,在熱絡的互動過程中,提升專業知識與技巧,有助於未來修復案件之因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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