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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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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1110616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161
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

       為遏止酒駕歪風,並強化法律的嚇阻效果,橋頭地檢署針對緩起訴酒駕個案,有別於過去檢察官諭知必要命令均以靜態法治教育課程為主,特別變更命令內容為至少義務提供2小時以上的生命關懷服務。

       此次服務,該署安排19位酒駕緩起訴個案於616日至第二殯儀館大社分館進行生命關懷服務。首先由觀護人夏以玲、吳銀倫提示相關注意事項並輔以酒駕宣導影片,接下來由工作人員向個案說明殯儀館、納骨塔環境及工作內容,隨後指派個案至納骨塔各樓層、往生室、入殮化妝室等區域進行清潔整理,同時也對屍檯、冷凍櫃等作清洗擦拭。除讓個案學習對生命議題的正向態度,更希望在生命關懷服務之後,能建立個案對於生命的尊重並心生警惕,進而避免再犯。

       檢察長鍾和憲也籲請社會大眾不要輕忽酒後駕車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切勿心存僥倖,才能還給大家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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