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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8.12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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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48、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08.12

     橋頭地檢署為深化緩刑及緩起訴人之法治觀念,於115812日特別辦理法治教育課程,邀請檢察事務官方信翰擔任講師,期盼透過專業解說,導正學員的心態並防範再犯。

     課程中,講師深入剖析「酒駕肇禍之刑責」與「毒駕/酒駕又肇逃-加重刑責,禍不單行」兩大核心主題。除詳細說明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0.25毫克在行政與刑事應負罰責,目前刑法與道交條例最新處罰規定外,亦特別點出新型毒品「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改列第一級毒品後的嚴厲刑度。講師透過具體數據與真實案例強調,毒駕已從「證明開不好」改為「驗到即成罪」,而肇事後若因心虛逃逸,更會面臨罪名疊加的嚴重後果,絕無僥倖空間。

     本次活動旨在透過法治教育,讓學員深刻理解「酒後不開車、毒品不可碰、肇事必停車」的重要原則。期望參與學員在回歸社會後能心生警惕,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遠離酒駕與毒品誘惑,共同維護道路安全,平安迎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