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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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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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植法治觀念並降低再犯率,橋頭地檢署於115年6月10日針對緩刑及緩起訴處分對象辦理法治教育課程。旨在透過法律宣導,提醒學員守法之必要性,期能透過教育防範未然,落實司法教化功能。
是日課程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規劃組組長蕭世典擔任講師,以「交通事故預防與處理」及「交通法令及安全駕駛觀念」為講題。蕭組長在課程中詳述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不做違規行為、防禦駕駛--發現危險、預防危險、保護自己的能力;另特別以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的行政責任、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刑事責任及幫別人頂替為駕駛人的刑事責任,提醒學員切勿酒駕害人又害已。
本次法治教育課程不僅讓學員充分瞭解交通事故預防與處理、交通法令及安全駕駛觀念,理解「正確的知識、正確的技術、正確的操作」等觀念,強化「拒絕酒駕、尊重生命」的價值觀。地檢署期許透過此類課程,導正學員偏差行為、預防再犯並共同營造安全道路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