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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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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4.07.09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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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4.07.09

      橋頭地檢署為正視酒後駕車與吸毒後駕駛動力車輛的危險行為,以求降低酒駕、毒駕所造成的社會傷害等問題,於1140709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特別邀請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方信翰擔任講師,希藉由課程讓學員了解酒駕與毒駕事件發生後的嚴重後果,與必須承擔的法律行為,並學習尊重生命、重視交通安全等問題。是日課程,第一堂課論「酒後駕車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協調能力和反應速度」為題,提醒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為保障用路人的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國刑法立法又增修對酒駕的行為給予相應的懲罰,以達嚇阻和預防的效果。

     第二堂課則以「近年來毒駕事故的社會新聞頻傳」為實例,論遏止吸毒駕車的危險行為,已於立法院2023128日三讀通過毒駕修法,新法明確規範毒駕認定標準,只要駕駛人尿液或血液經檢測含有一定濃度的毒品,即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刑責也隨之加重。毒駕案件於昔日司法實務上常因認定標準不一而引發爭議,此次修法則是參考國外立法例,比照酒駕修法模式,以駕駛人體內毒品濃度作為客觀的認定依據,讓執法者更有據可循。

     課程尾聲,講師除透過實例的講解與學員分享外,並帶領學員填寫課程回饋單,期透過課程建立學員正確的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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