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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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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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近年交通事故頻率激升,更為建立緩起訴個案避免肇事逃逸應有的法治觀念,橋頭地檢署於113年9月11日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請高雄市政府楊純菁科長擔任講師,以「交通事故處理與鑑定」及「肇事逃逸及車禍理賠」二大主題講課,先教授學員車禍現場應變五程序-放、撥、畫、移、等,並配合警方處理程序說明事故發生經過再確認筆錄後簽名,後續若要申請鑑定,應於事故發生6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逕向發生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事宜。接著說明肇事逃逸其相關罰則及構成刑法上肇事逃逸的要件,提醒學員行車上路只要發現有疑似車禍之「異狀」,務必下車察看及處理,最後說明強制責任險不賠之情狀及車禍調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