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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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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辦理108年度『暴力高再犯及高危機家庭之關係重建』團體活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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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辦理108年度『暴力高再犯及高危機家庭之關係重建團體』活動

       為強化家暴個案之處遇,深化輔導效能,橋頭地檢署針對家暴案件於108年度開辦『暴力高再犯及高危機家庭之關係重建』團體,希望透過團體課程提供受保護管束人另一個新的學習途徑,重新省思家庭關係中自己的角色與功能,增強自我情緒管理並學習善意的溝通方式,降低受保護管束人的高危機與高再犯的暴力狀態。

       有鑑於家庭暴力案件受保護管束人多有緊張家庭關係及情緒衝動控制困擾,若未經協助可能更形惡化,導致日後再觸法的危險性升高,家人間產生更多的傷害,檢察長莊榮松特別指示觀護人室規劃辦理是項團體輔導活動,增強受保護管束人本身自我負責之能力,以完成自我分化建立自信心之功效。

       是項團體委由心理諮商師陳翠媚授課,業於10811月辦理完竣,從2月份起每月辦理一場次,每場次2小時,共十場次,參加且受益之受保護管束人合計約110人次。團體成員由一開始對團體感到陌生及抗拒,至中期轉為信任、積極參與、肯定團體價值及彼此分享經驗,領導者帶領成員正向思考並給予鼓勵,使成員學習自我成長,進而改善及提升與家人間互動關係,讓參與之個案轉化自身觀念,減少挫折壓力並預防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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