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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檢督核橋頭地檢署社會勞動暨尿液採驗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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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89、高雄高分檢督核橋頭地檢署社會勞動暨尿液採驗業務

      為落實各地檢之易服社會勞動暨採驗尿液業務,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後稱高雄高分檢)於115年9月15日至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進行此二項業務之督核。是日由高雄高分檢檢察官高碧霞、執行科科長張琮琪、政風室主任王鈞陶等人至本署進行督核,本署檢察長郭景東、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率觀護人室同仁竭誠歡迎。郭檢察長除感謝督核人員的辛勞外也肯定業務督核的功能,本署皆依法令規定辦理各項業務,若有疏失也請不吝指教,務使地檢署之易服社會勞動及採驗尿液業務更臻完善。

     首先,高雄高分檢督核人員會同本署主任檢察官陳書郁、主任觀護人簡惠霠、觀護人鄒一清、吳銀倫及觀護佐理員至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進行視導,該機關行政組長李碧和及督導人員鄭世銓詳細報告社會勞動人於該機關內所提供的各種勞務內容,非常肯定易服社會勞動制度長期以來幫助該機關環境整理及維護,衷心感謝地檢署提供社會勞動人力協助機關打造優質的辦公環境。

     隨後督核人員至本署採尿室進行尿液採驗作業視導,在查看相關採尿設施後,見採尿人員著白袍並依規定進行採尿程序,也詢問採尿相關細節。其後於觀護人室進行社會勞動相關資料之書面審查及意見交流,今日督核活動在高雄高分檢長官對本署第一線執行業務同仁的鼓勵與肯定中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