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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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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督核橋頭地檢署社會勞動暨尿液採驗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5
  • 資料點閱次數:13
高檢署督核橋頭地檢署社會勞動暨尿液採驗業務

     為落實各地檢之易服社會勞動暨採驗尿液業務,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141118日至橋頭地檢署進行此二項業務之督核。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鄧定強、執行科股長鄭曉敬、調辦事簡任觀護人鄭家秀、觀護人陳玟娟、法務部保護司調部辦事觀護人莊雅晴等長官至本署進行督核,本署檢察長張春暉率觀護人室同仁竭誠歡迎。張檢察長除感謝督核人員的辛勞外也肯定業務督核的功能,本署皆依法令規定辦理各項業務,若有疏失也請不吝指教,務使地檢署之易服社會勞動及採驗尿液業務更臻完善。

     首先,高檢署督核人員會同本署蔡杰承主任檢察官、簡惠霠主任觀護人、觀護人、觀護佐理員至社會勞動執行機構「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視導,該機構督導王家祥及陳志銘主任詳細報告社會勞動人於該機構內所提供的各種勞務內容,非常肯定易服社會勞動制度長期以來幫助該機構環境整理及維護,衷心感謝地檢署提供社會勞動人力協助機關打造優質的洽公環境。

    隨後督核人員至本署採尿室進行尿液採驗作業視導,在查看相關採尿設施後,見採尿人員著白袍並依規定進行採尿程序,也詢問採尿相關細節。其後於觀護人室進行社會勞動相關資料之書面審查及意見交流,今日督核活動在高檢署長官對本署第一線執行業務同仁的鼓勵與肯定中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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