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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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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受理檔案申請應用作業流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9
  • 資料點閱次數:733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受理檔案申請應用作業流程圖

檔案應用流程圖


申請人填具申請書或書面提出申請
→申請書送達本署(親自持送或書面通訊)
→收發單位收文掛號
→審核申請書所載資料是否符合核備
→1.否:退回申請人7日內補正,補正後送回本署,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駁回申請→結束。
→2.是:業務承辦單位向檔案單位調閱檔案,依檔案內容審核准駁及陳核
→業務承辦單位審核後,以書面回覆申請人
→業務承辦單位將應用檔案送至檔案應用處所,通知相關單位到場
→申請人持審核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於約定時間內到場使用
→申請人確認檔案數量無訛後,並依規定應用檔案
→本署指定人員清點檢查申請人所歸還之檔案,並開立收據請申請人繳納費用
→還卷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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