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檔案應用處所及時間
一、檔案應用申請書填具後,得以書面通訊方式或受理時間內於本署為民服務中心申辦。(一)通訊地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二)民眾申辦地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本署為民服務中心。二、民眾申請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國定例假日除外) 服務電話:(07)613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