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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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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雙北市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為避免人群流動,橋頭地檢公告防疫措施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6
  • 資料點閱次數:1510
  1. 自5月17日起,至6月14日止,非有必要,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之開庭、執行、觀護。(內外勤業務及具有緊急性業務照常受理)
  2. 已接獲傳喚或通知於上述期間到署者,請無須到署,如有疑問可撥打電話予承辦書記官或本署為民服務中心詢問。(本署總機:07-613-1765)
  3. 本署自即日起至6月底前,暫緩接受機關、學校及團體參訪。
  4. 因應疫情變化,本署將不定時於網站上發布訊息,當事人及洽公民眾如有任何疑問,亦請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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