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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遺失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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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8月14日上午9時許,在本署1樓西南側電梯口拾得新臺幣1000元(千元紙鈔1張)。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