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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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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遺失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0
  • 資料點閱次數:124

113年1月4日下午1時50分,在本署南側大門外左側坡道(往全家便利商店方向的坡道)拾得新臺幣1000元(千元紙鈔1張)。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署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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