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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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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屏檢合作辦理108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03
  • 資料點閱次數:857

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8年9月3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橋檢、屏檢合作辦理108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

      橋頭地檢署為精進修復促進者之專業知能,並增強服務的動機與熱誠,於10892日假本署6樓簡報室與屏東地檢署合作辦理「108年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橋頭地檢署檢察長莊榮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橋頭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王東碧理事長及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建州等一行人連袂出席,肯定學員們精益求精的積極態度。是項訓練聘請屏東地檢署觀護人侯瑾瑜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中分會主任委員陳怡成律師擔任講師,針對修復式司法相關流程及修復協議相關議題向在場33位學員作實務經驗分享。

      檢察長莊榮松致詞表示:「藉由修復式司法,地檢署提供一個司法程序外的對話平台,讓雙方進行對話,進而相互理解,最終達到情感修復及填補損害的目的,充分彰顯柔性司法的功能與價值。也期許參與訓練的修復促進者透過研習課程,能從中學習成功經驗並自我檢視,於日後執行修復案件時能更有效運用專業知能,以落實修復式司法的精神與目的。」

      橋檢主任檢察官陳竹君亦提到,修復式司法是犯罪行為的所有利害當事人聚在一起、共同處理犯罪後果及其未來意涵的過程。有鑒於此,修復促進者角色相對重要,如能有效發揮功能,對於進入修復程序的犯罪事件,才有可能以圓滿的方式,使事件兩造都獲得內心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照片說明:本署莊檢察長致詞)

詞

(照片說明:本署莊檢察長與上課學員合影)

合

(照片說明:陳怡成律師擔任講師向學員分享實務經驗)

師

(照片說明:屏東地檢署觀護人侯瑾瑜擔任講師向學員分享實務經驗)

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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