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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左營家暴殺人未遂案 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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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橋頭地檢署於民國115年10月10日晚間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通報范OO涉嫌於同日晚上7時許,在高雄市左營區住處,持刀殺害配偶伍OO,致伍OO左頸部受傷,在場友人蘇OO亦受有左手掌撕裂傷。經警以現行犯逮捕後,由本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與內勤檢察官李侃穎負責指揮員警蒐證處理。范OO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未遂、恐嚇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反覆實施家暴犯罪等羈押原因,並有羈押之必要,乃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本案為重大家庭暴力案件,影響社會治安重大,具社會矚目性及公益性,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予以適度公開說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