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茄萣持刀傷害恐嚇案 再拘提1名犯嫌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10-12
  • 資料點閱次數:65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茄萣區郭姓被害人於民國115年10月7日下午,在住處前遭5名不詳人士持刀械、辣椒水等物攻擊及駕車衝撞致受傷案件,由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李冠林負責偵辦,前於10月8日晚間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拘提林姓、陳姓嫌疑人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後,持續深入追查案情及涉嫌人下落,再度指揮專案團隊於10月10日下午,在新北市瑞芳區拘提另名潘姓嫌疑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潘姓嫌疑人涉犯刑法侵入住宅、傷害、恐嚇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乃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本案影響社會治安重大,受社會矚目及具公益性,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予以適度公開說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