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全力查賄,再度查辦里長候選人涉嫌賄選案件,因具社會矚目性且涉及公共利益,適度公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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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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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顯示高雄市大社區某里長候選人為求當選,涉嫌以現金及雨傘、LED字幕機等禮品賄選案件,本署郭景東檢察長極為重視立即分案,由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陳韻庭負責偵辦,並與吳梓榕、鍾葦怡、陳盈辰、林世勛、周子淳、洪若純、謝巧鈴等檢察官於民國115 年9 月2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等單位,執行搜索1處,查扣相關物品,傳喚、通知候選人1名、選民及證人共8名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
二、經查該名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自114年11月間起,陸續以交付新臺幣(下同)5,000至6,000元不等之現金、雨傘及LED字幕燈(市價共約2萬2600元)等物品予選區具有投票權之選民及團體,作為選舉投票之對價,而為賄選之行為。本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該名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第102條第1項第1款假借捐助名義交付財物等罪嫌疑重大,但因尚無羈押之必要,因而諭知交保20萬元。
本署呼籲,公平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買票賄選嚴重破壞選舉之公平與公正性。本署將持續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決心,嚴厲查緝各類賄選及不法介入選舉等案件。若民眾發現有任何賄選或不法情資,請勇於提出檢舉(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描本署官方LINE一鍵反賄選),本署對於檢舉人身分將絕對保密。期盼全民共同拒絕賄選,攜手維護乾淨、廉潔之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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