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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屏東縣某縣議員涉犯詐欺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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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鄭子薇主任檢察官、李冠林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偵辦屏東縣議員宋華與鄭祐等人,共同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詐欺罪等案件,於民國 115812日執行搜索,傳喚被告、證人到場,經李冠林、林世勛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宋華、鄭2人共同涉犯詐欺、洗錢等罪嫌重大,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