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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某市議員及營造公司負責人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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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陳竹君主任檢察官、段可芳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彰化縣調查站,偵辦高雄市市議員陳澤與有公司負責人莊祥等人,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以恐嚇方式向綠能業者索討土方利益及收取賄賂,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民國 115730日執行搜索,傳喚被告、證人到場,經段可芳、鍾葦怡、陳俐吟、黃聖淵、陳靜宜、嚴維德、施佳宏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陳澤、莊 2 人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恐嚇取財等罪嫌重大,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