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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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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百公斤依托咪酯主嫌20萬元交保』等錯假訊息與事實不符 橋頭地檢署嚴正澄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1
  • 資料點閱次數:30

      近日網路社群平台流傳「自印度空運100公斤毒品到高雄,主嫌20萬交保」等內容,為錯假訊息,為免外界誤解,特予澄清如下:

      一、本案係本署李侃穎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偵辦之跨境毒品走私案件,查獲自印度空運來臺之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100公斤,檢察官偵查後已依法提起公訴,李侃穎檢察官因成功偵辦本件重大毒品案件,榮獲行政院頒發「安居緝毒專案有功人員」獎項。

      二、本案被告潘○雄涉嫌參與運輸第二級毒品等重大犯罪,經檢察官訊問後,已依法向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非網路所傳「20萬元交保」。另名被告鄭○鴻於本案偵辦期間,因另案執行觀察勒戒中,檢察官審酌個案情形後,認無再向法院聲請羈押之必要,亦非外界所稱經檢察官命以20萬元具保。

      三、刑事案件之強制處分,均須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及個案具體情節為判斷,外界所流傳「主嫌20萬元交保」等內容,並非事實,本署特予澄清相關錯假訊息,避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本署呼籲各界對於重大刑事案件相關資訊,應以司法機關正式發布之新聞稿及公開資訊為準,切勿轉傳未經查證之訊息,以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影響司法公信。

 

澄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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