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破獲「喪屍煙彈」毒駕案件 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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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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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近日接獲網路上販賣「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情資,檢察長郭景東高度重視,隨即指派緝毒專組施家榮主任檢察官及梁詠鈞檢察官,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等司法警察機關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梁詠鈞檢察官指揮警方實施網路巡邏,發現於網路上販賣毒品者,相約於民國115年5月26日高雄市仁武區進行交易,然被告蘇男應約而駕車到場後,竟駕車衝撞警員所駕駛車輛,並以超速、蛇行等非法方式經國道一號往北逃逸,嗣經警於同日中午在臺南市東區黑森林公園附近逮捕被告,扣得喪屍煙彈24顆、毒品咖啡包205包、愷他命14包、工作手機2支等物,且發覺被告有施用喪屍煙彈後駕駛車輛之毒駕行為。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販毒部分有逃亡及串供之虞;另就毒駕部分,因被告前已有毒駕遭判刑之刑事紀錄,於本案又再為毒駕行為,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而有預防性羈押之必要,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長郭景東指出,毒駕近日已造成多起重大交通事故,危害國人用路安全,本署將依照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之指示,結合警調等司法警察機關,運用科技偵查與跨機關合作模式,持續強力打擊毒駕案件,並就合於預防性羈押要件者向法院聲請羈押,以維護民眾之生命、身體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