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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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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博○國際醫院涉嫌違反醫師法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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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日前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指出博○國際醫院疑似發生醫療器材廠商人員違法執行醫療業務之情事。鑑於本案涉及重大醫療倫理及民眾就醫安全,檢察長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郭郡欣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

        為保全相關證據並釐清案情全貌,本署郭郡欣檢察官於1152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博○國際醫院、醫院院長謝○豪及元○科技有限公司業務人員王○權住處執行搜索,並傳訊被告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謝○豪、王○權等人均涉犯醫師法第28條之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被告謝○豪、王○權以新臺幣100萬元、20萬元交保。

        本署強調,醫療行為攸關人民生命健康,醫療專業倫理與法規遵循不容任何僥倖與踰越。對於任何危害民眾就醫安全、破壞醫療秩序之不法行為,本署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法偵辦,以維護醫療體系之公信力,並保障人民之生命、身體及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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