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針對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就本署偵辦 林姓記者涉犯國家安全法案件所發布之聲明,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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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定,關於涉及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等社會矚目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維護或合法權益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得就偵查程序、內容作適度公開或揭露。本署依該辦法規定,於民國115年1月17日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林姓記者及現退役軍人後,發布新聞稿就案情適度說明,已符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
二、有關陳姓中士涉犯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本署檢察官於114年12月17日偵查終結起訴,亦於115年1月9日發布新聞載明犯罪事實摘要、所犯法條及量刑之建議,新聞稿未提及任何與林姓記者有關之訊息。
三、關於媒體報載有關林姓記者涉犯國家安全法等案情節,因本案仍在偵查程序中,依法不便進一步對外說明及評論,另對於各界關於偵查不公開制度之討論與監督,本署均予以尊重,並感謝社會各界之關心與指教,亦盼各界能理解偵查程序之專業性與時效性,給予檢察官辦案之必要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