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橋頭地檢署偵查網路揚言殺害多人恐嚇案並聲押被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24
  • 資料點閱次數:88

     本署於民國1141223日獲報,稱網路上有揚言殺害多人之恐嚇公眾案件,檢察長張春暉極為重視,立即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專責主任檢察官施家榮、檢察官梁詠鈞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偵辦,並於同日晚間立即至高雄市梓官區拘提李姓被告1人到案,經檢察官於翌(24)日複訊後,認被告自1148月迄今陸續發布之十數則恐嚇性貼文,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之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之虞等羈押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

      經查,李姓被告為某保全公司派駐在某加工出口區之保全人員,因職務關係而得知該處許多員工刷卡後顯示之「工號」,李姓被告即陸續在臉書上發布6則將對員工不利之言論,諸如「工號xxxxxx○○○清潔人員…,一定要殺死了…」;李姓被告又拍攝多張機車騎士之照片,在臉書上陸續發布5則將對某機車騎士不利之言論,諸如「機車XXX-XXXX女性…,一定要殺死了」;李姓被告另在臉書上發布「114/08/22神說…是宰殺民進黨及支持者的時刻…」、「宰殺違法的司法官」等其他恐嚇言論5則,全案經民眾上網瀏覽發覺並檢舉後,本署即與上開司法警察迅速偵查,拘提被告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察長張春暉指出,本署已依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指定主任檢察官施家榮為專責主任檢察官,並已與轄內警、調等司法警察單位建立橫向聯繫,就恐嚇公眾、恐怖攻擊等案件,將由應變小組與司法警察迅速偵查、即時處置,以維護國人生命安全及社會秩序。本署並呼籲民眾保持理性與冷靜,避免發布仇恨或犯罪言論導致公眾恐慌,共同維護社會安定。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