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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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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盜採土石坑洞回填營建廢棄物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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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橋頭地檢署日前獲悉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及新吉洋段多處農地及國有地遭不法集團大範圍盜採土石後,回填營建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違法情事,張春暉檢察長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施佳宏、朱美綺立即主動分案深入追查,並召集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旗山分局召開專案會議,另派員勘察現場後,發現不法集團於高雄市美濃區一帶大量開挖農地或國有地盜採土石,再將營建廢棄物或廢土回填到巨大坑洞中,盜挖深度達20公尺,面積達6公頃以上,不法所得逾新台幣3億元,且遭盜採土石的地點位於自來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已嚴重危害國土環保安全,承辦檢察官調閱相關資料持續偵辦以釐清案情。

  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施佳宏、朱美綺指揮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保七總隊、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旗山分局等專案小組人員,於114827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至現場查扣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5台,傳喚被告15名到庭,經檢察官施佳宏、朱美綺、陳靜宜、蔡婷潔、鍾葦怡、郭郡欣、梁詠鈞、嚴維德、黃聖淵、莊承頻、許亞文、陳韻庭、洪若純訊問後,認被告周○仁、曹○揚等11人涉犯結夥三人以上竊盗、竊佔、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非法從事廢棄物清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劉○梁、潘○承、許○華、鍾○城等4人分別諭知交保新台幣10萬元,專案小組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

  橋頭地檢署張春暉檢察長指出,打擊集團性環保犯罪一直是法務部極為重視的工作,本署將遵照高等檢察署頒訂「檢察機關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行動方案」,徹底落實偵查作為,嚴密追查幕後金主與操縱者、對有羈押必要者立即逮捕聲押、對情節重大者從重求刑,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與工具,讓不法者無利可圖、無法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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