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雨刷集團涉犯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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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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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日前獲悉有國際洗錢集團在高雄市區設立機房,幫博弈等犯罪集團從事跨國洗錢情事,張春暉檢察長指示主任檢察官蘇恒毅、鄭子薇、檢察官周子淳、陳韻庭立即主動分案深入追查,並調閱相關資料釐清案情。
檢察官周子淳、陳韻庭共同指揮刑事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前鎮分局、航空警察局等專案小組人員,先於民國114年5月間對相關洗錢機房執行搜索,並拘提蕭姓、李姓等數名被告到庭,經檢察官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察官另於114年8月31日在桃園機場將被告蔡○宜拘提到案,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嘉義、高雄等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傳拘相關被告、證人到庭;經檢察官周子淳、陳韻庭、嚴維德、鍾葦怡、林世勛訊問後,認被告蔡○宜涉犯洗錢防制法第2、3、19、20、21條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加重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裴○○交保新台幣10萬元,本案初估洗錢金額達新台幣200億元,專案小組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