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大樹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已組成聯合查緝小組強力掃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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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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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多處農地及國有地遭不法集團大範圍盜採土石,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施佳宏、朱美綺指揮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保七總隊、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旗山分局等專案小組人員,於民國114年8月27日執行搜索,並已查扣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5台,傳喚被告15名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周○仁、曹○揚等11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橋頭地院裁准被告曹○揚、蘇○雄二人羈押禁見,另檢察官已就法院未裁准羈押被告周○仁、葉○富、賴○騏、黃○祥等4人提出抗告,本署檢察官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事證。
另有關於報載高雄市大樹區統嶺段603地號部分山區「光頭」濫墾情事,經查該地號係109年之舊案,業經本署蘇恒毅主任檢察官於109年開始偵查後,於111年8月16日以110年度偵字第8593號提起公訴,經橋頭地院於113年11月4日以111年度審訴字第484號判決有罪確定,被告張○駿已繳清全部犯罪所得新台幣1020萬6728元,本案廢棄物均全數清理改善完畢且該土地業經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清查後已無污染情況;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於114年4月21日移送廢棄物清理法案,由本署朱美綺檢察官指揮偵查中。
橋頭地檢署張春暉檢察長指出,打擊集團性環保犯罪一直是法務部極為重視的工作,尤其近期本轄區發生多起環保案件,本署極為重視,將由陳竹君主任檢察官及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與高雄市政府、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保七總隊、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及轄下各分局組成聯合查緝小組,透過聯繫平台嚴查速辦,徹底落實偵查作為,嚴密追查幕後金主與操縱者、對有羈押必要者立即逮捕聲押、對情節重大者從重求刑,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與工具,讓不法者無利可圖、無法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