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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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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農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訊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依組織犯罪條例重罪偵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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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美濃區成功段農地遭不法集團大範圍盜採土石回填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段可芳指揮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旗山分局等專案小組人員,於民國114914日執行搜索,並拘提被告王〇正、石〇君、巫〇文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王〇正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石〇君、巫〇文分別經檢察官諭知交保新台幣100萬元及80萬元並限制住居,本署檢察官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事證,朝組織犯罪條例重罪方向偵辦。

  橋頭地檢署張春暉檢察長指出,打擊集團性環保犯罪一直是法務部極為重視的工作,尤其近期本轄區發生多起環保案件,本署極為重視,將由陳竹君主任檢察官及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與高雄市政府、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保七總隊、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及轄下各分局組成聯合查緝小組,透過聯繫平台嚴查速辦,徹底落實偵查作為,嚴密追查幕後金主與操縱者等犯罪組織,對有羈押必要者立即逮捕聲押,對情節重大之集團犯罪,將從重罪偵辦具體求重刑,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與工具,讓不法者無利可圖、無法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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