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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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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大樹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扣押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查扣現金1435萬元,聲請羈押被告陳○達、黃○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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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大樹區統嶺段603地號山坡地遭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案,本署朱美綺檢察官於民國114911日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保七總隊、環境管理署及會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至上開山坡地履勘,發現現場遭不法集團傾倒營建混合物土方面積約0.2公頃,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朱美綺、施佳宏指揮專案小組人員,於114918日跨縣市執行搜索,並查扣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拘提傳喚被告楊○安等16名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楊○安、蘇○助、李○軒等4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橋頭地院裁准被告楊○安、蘇○助、李○軒3人羈押禁見。

  檢察官朱美綺、施佳宏繼續溯源偵辦,於114929日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仁武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執行搜索,並查扣現金新台幣1435萬元,拘提傳喚被告陳○達、黃○宏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2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橋頭地檢署張春暉檢察長指出,打擊集團性環保犯罪一直是法務部極為重視的工作,本署為展現守護國土環境決心,114916日由檢察長親自帶領主任檢察官至美濃履勘盜採砂石傾倒廢棄物現場及和山光電案現場,宣示本署保護高雄環境決心,本署已密集強勢查緝環保犯罪,近期偵辦和山光電廠案、大樹區統嶺段案、美濃區案等案件,已共羈押被告10人,扣押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5台、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檢察官依組織犯罪條例重罪偵辦,掃蕩廢棄物幕後核心犯罪集團,為下一代子孫保留最好的生活環境。

扣案之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5台 扣案之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5台  扣案之重型開挖機具怪手15台及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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