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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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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28緩起訴處分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1013
108.01.28緩起訴處分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指將醫療模式導入檢察官偵辦施用第二級毒品者之處遇;亦即由檢察官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命施用第二級毒品之被告接受醫療專業上的戒癮治療,而不影響其家庭及生活之人性化的司法處遇措施。
      而透過說明會的講解,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治療期間、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何種情況下會導致計畫終止或緩起訴處分遭撤銷等,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係緩起訴處分之指定命令事項,並且「同意自費」參加毒品戒癮治療及充分配合及遵守或履行規定之事項,否則,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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