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本署工作計畫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18
  • 資料點閱次數:409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112 年度工作計畫提要

 本署遵依行政院112年度施政方針、法務部施政計畫及臺灣高等檢察署111 年度工作計畫目標及統一項目、上級重要指示,編訂本年度工作計畫,其要點及重要計畫目標如下:

  1. 積極提升偵查效能,提高辦案績效,落實檢察官專責全程到庭實行公訴,嚴守偵查不公開,審慎行使強制處分權,加強人權保障。
  2. 貫徹執行行政院「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優先查察符合重大危害政府廉能之目標案件,以維護國家廉能;並發揮政風機構功能,端正政治風氣,以期及時懲儆、有效遏止貪污,維護政府形象。
  3. 貫徹政府掃毒政策,加強偵辦毒品案件,全面查緝金融及洗錢犯罪; 落實執行排院計畫,推動反詐騙,加強查緝詐欺恐嚇犯罪及打擊民生 犯罪;查緝智慧財產權犯罪及全力查緝非法槍械,安定社會生活秩序; 加強查察賄選工作,以遏止賄選之歪風。
  4. 提升行政單位效能,以有效輔助檢察業務功能。
  5. 妥適運用執行預算。
  6. 組成法律宣導團隊,積極推動法律教育宣導。
  7. 積極推動為民服務工作,提升服務品質。
  8. 加強督導推行鄉鎮市區調解業務,以有效疏減訟源,維護社會和諧。
  9. 繼續加強律師督導及推行平民法律扶助業務。
  10. 加強刑事裁判執行及落實沒收機制,積極推展觀護業務。
  11. 加強執行性侵害案件之保護管束,對假釋出獄之性侵害犯罪加害人, 適時施以科技監控,掌握出監後動態,防止再犯。
  12. 加強贓證物之保管與處理,切實審核贓證物品之銷燬工作。強化檔案管理,做好庫房安全措施,以符合檔案法各項規定,提升作業效率,發揮檔案功能。
  13. 加強公文時效管制、追蹤及案件研考稽核,以提高業務績效。
  14. 積極辦理犯罪被害人之補償及求償業務,並協助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以保障人民權益。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