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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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4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吳芳儀於114年4月14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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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10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鄒一清於114年3月10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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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 —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劉祐群及夏以玲於114年2月10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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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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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
鑑於酒後駕車對於交通安全及生命財產的嚴重影響,為遏止酒駕歪風,並使緩起訴被告學習尊重生命的可貴,橋頭地檢署特別安排8位緩起訴酒駕個案於114年4月18日假高雄第二殯儀館仁武分館辦理生命關懷服務。是日課程,首先由觀護人夏媺婷實施生命教育並闡明服務目的,再交由現場管理人員分派至往生室、納骨塔及周邊環境等區域進行清潔工作。課程最後,透過心得回饋單的填寫,讓個案從服務亡者的過程中反思,重新認知生命的真諦與價值! 藉由本次生命關懷服務的實施,橋頭地檢署提醒「酒駕」個案:遇有飲酒場合,請多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尋求酒後代駕、親友接送等交通方式往返,千萬不要對酒駕行為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造成難以挽回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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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6--「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4月16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蕭祥得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酒駕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酒駕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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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4.04.09
橋頭地檢署為提升民眾法治觀念,傳遞無毒家園及酒駕零容忍理念,於114年4月9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是日活動,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安組警務正 陳柏年擔任講師,第一部分講述常見交通事故預防與處理,佐以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等條文,說明事故發生後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接著以交通法令及安全駕駛觀念,輔以事故影片加深印象,希望學員建立安全駕駛觀念,以防不當駕駛行為造成對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的危害。講師最後也呼籲在場學員,酒後請勿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以免觸犯公共危險罪責,希望大家都能開心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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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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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4月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結合司法與醫療行為之多元司法處遇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讓司法端及醫療端就個案狀況共同進行評估,使重度成癮者在醫院接受專業治療,輕度成癮者藉由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以利其回歸社區,既可彰顯司法制度與醫療資源結合之優勢,更可讓毒品施用者依成癮輕重得到妥適的分流處遇,俾利個案復歸社會、重獲新生。 本署於114年4月14日、4月21日及4月28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處遇模式、戒癮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及導致緩起訴處分遭撤銷之因素等,使被告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及履行規定,須充分配合,並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叮囑個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並宣導本署推行之「強化藥癮個案戒癮服務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之個管員上台宣導「貫穿式保護」方案,說明提早介入輔導機制,有接受輔導意願之個案,轉介後將評估開案給予輔導,使毒品個案能盡早獲得相關戒癮資源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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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4月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
橋頭地檢署於114年4月24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一場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被告說明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期勉被告勿存僥倖心態,勿再施用毒品,且務必遵守相關規定,進而順利遠離毒害,邁向嶄新人生。 首先由講師告知緩起訴毒品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須按時向本署觀護人室及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報到並接受輔導,且應依指定時間至本署不定期尿液檢驗,亦告知個案若違反相關規定,其緩起訴處分恐遭撤銷。此外,叮囑個案戒癮療程期間,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應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並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此外,再宣導本署推行「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再帶領個案填寫相關表單與資料,約談個案諭知下次報到時間,同時轉介個案至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接受關懷輔導,由個管師介入關懷,提供心理支持、相關醫療戒治、就業、社福補助等資源評估。期許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本署會協助個案在戒毒的道路上排除障礙,恢復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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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學參訪橋頭地檢署 觀護人室辦理打詐、反毒宣導
為強化學生法治觀念與社會關懷意識,國立高雄大學114年4月16日上午利用該校通識教育「法律與人生」的課程時間,安排學生校外參訪,一行師生50餘人參觀橋頭地檢署相關設施與組織,期待學生能瞭解司法機關的實務運作。 此次活動,研考科首先安排學生至偵查庭,除一一講解開庭程序外,還讓參與的同學穿上法袍,扮演檢察官、書記官、法警、被告及律師等不同身分,體驗一場(偵查)法庭實境秀。另,觀護人室許潔怡觀護人進行預防犯罪宣導課程,聚焦於目前社會高度關注的詐騙及毒品濫用問題。講師透過自身實務經驗,結合實際案例,生動說明各類犯罪模式與背後的法律責任,讓學生對法治實務有更具體的認識與反思,並提高學生對此類犯罪問題的防範意識。 張春暉檢察長除了歡迎高雄大學師生們的到訪,更希望透過此次參訪,增加學生對司法工作認識,未來有機會可投身檢察官的行列。高雄大學老師也提到:通識教育不僅是知識的拓展,更應該連結社會現實與公民素養,未來將持續規劃相關參訪與實務課程,以培養學生的法治思維與社會責任感。 是日活動,學生們踴躍提問,現場氣氛熱絡,不少同學表示,此次參訪讓他們更能體會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實際應用,也能更加警覺潛藏在生活周遭的犯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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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4月18日多元處遇衛教促進健康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4年4月18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衛教促進健康課程-戒毒之路-戒心癮難過於戒身癮」,結合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邀請高雄榮民總醫院陳菁菁護理長擔任講師,講授毒品對身體如腦組織、認知功能、肺部及膀胱等的傷害,並說明成癮發展階段、成癮者心路歷程、心癮燃起的時機及擺脫心癮的方法,希望幫助個案遠離毒害,期能達到戒毒成效。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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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4月17日多元處遇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4年4月17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增進社會資源連結與社會適應課程-勞動基準法概要」,結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邀請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員韓沛璇擔任講師,講授事業單位適用勞基法說明、雇主文件置備義務、勞動契約注意事項、工資給付與工時制度規範、休假規範、勞動契約之終止等課程內容,藉以增進個案對勞工相關法規與權利規範的知識。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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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終結統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