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業務成果專區
-
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 —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吳銀倫於114年6月9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更多 -
橋檢召開114年度第2次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
橋頭地檢署為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於114年5月27日召開今年度第2次性侵害案件受保護管束人社區監督輔導網絡會議,由主任檢察官錢鴻明主持,邀集觀護、警政、心理、醫療等單位一同參與,並聘請專家學者針對中高再犯危險個案進行討論,共同制定預防再犯及治療策略,以落實性侵害案件社區監督機制。 是日會議,計討論2名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之高風險受保護管束人,專家學者除檢視處遇措施並提供專業建議。該會議為轄區網絡成員聯繫的重要平台,不僅提升工作團隊執行性侵害案件的危機處理能力,並掌握中高危險個案現況,以達有效預防再犯發生。
更多 -
114.5.12修復式司法宣導活動暨受刑人假釋法令宣導活動—高雄二監、高雄戒治所
橋頭地檢署為關懷目前在監所服刑的受刑人,特別舉辦假釋法令宣導暨團體輔導活動,以利未來假釋出獄後的保護管束能予以銜接。日前檢察長張春暉特別指示觀護人劉祐群及鄒一清於114年5月12日前往高雄二監及高雄戒治所進行宣導,期盼能將法治觀念深植,並期盼透過宣導,讓曾經犯過錯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其所犯的過錯及對社會的影響,並於將來出獄後能熟悉保護管束流程,利於教化避免再犯。
更多
緩起訴成果專區
-
114.06.12--「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6月12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余芳葦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此外,更針對酒駕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酒駕防制宣導之目的,最後再輔以投影片案例之介紹,期勉被告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其以志工精神行善及回饋社會,順利讓被告在履行期間完成義務勞務。
更多 -
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4.06.11
橋頭地檢署為提升性暴力認識與正視性別自主權的認知,於114年6月11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請欣寧心理治療所臨床心理師蘇毅擔任講師,希藉由課程讓學員學習尊重彼此、認識身體自主權及破除性暴力背後的性別不平等問題。是日課程,第一堂課以「尊重彼此,認識性暴力」為題,鼓勵學員能夠檢視自己內心價值觀,不斷重新認識彼此和相互肯定,輔以實際案例說明何謂性霸凌、性騷擾、妨害性自主等專有名詞。第二堂課則以「尊重每個人的性自主權,正視性暴力背後的性別不平等問題」,讓學員重新認識每個人都擁有身體自主權,破除性暴力迷思。課程尾聲,講師除透過實例的講解與學員分享外,並帶領學員填寫課程回饋單,期透過課程建立學員正確的法治觀念。
更多 -
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4.05.07
近年來隨著詐騙案件屢創新高,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諸如網路購物詐騙、非法投資詐騙、解除分期付款詐騙、假愛情交友、假求職詐騙、盜(冒)用網路帳號及假冒機構(公務員)等各種詐騙手法與竊盜案件層出不窮,已對民眾造成財物及金錢重大損失。為使民眾建立法治觀念及遵守其社會規範,橋頭地檢署於114年5月7日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特邀請該署檢察事務官方信翰擔任講師,課程以「詐騙案例宣導與破解」及「竊盜的類型與刑責」二大主題,向學員講解各項詐騙手法,相關破解方法及竊盜罪之定義、類型、構成要件及犯後所負之相關處罰規定。課程中並列舉相關實際案例讓學員加強防範心理,提高警惕性,講師除宣導正確的法治觀念外,也提醒學員犯罪不分大小,只要違法的行為就不該去做,期許學員不起貪念、不受誘惑,望學員能引以為戒,以免觸犯法律。
更多
反毒專區
-
114年6月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
橋頭地檢署於114年6月26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一場緩起訴處分毒品新案報到說明會,由計畫人員擔任講師,向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被告說明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期勉被告勿存僥倖心態,勿再施用毒品,且務必遵守相關規定,進而順利遠離毒害,邁向嶄新人生。 首先由講師告知緩起訴毒品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須按時向本署觀護人室及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報到並接受輔導,且應依指定時間至本署不定期尿液檢驗,亦告知個案若違反相關規定,其緩起訴處分恐遭撤銷。此外,叮囑個案戒癮療程期間,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應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並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此外,再宣導本署推行「促進藥癮個案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之多元處遇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再帶領個案填寫相關表單與資料,約談個案諭知下次報到時間,同時轉介個案至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接受關懷輔導,由個管師介入關懷,提供心理支持、相關醫療戒治、就業、社福補助等資源評估。期許個案珍惜緩起訴處分之機會,本署會協助個案在戒毒的道路上排除障礙,恢復正常的生活與工作。
更多 -
114年6月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
所謂「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是結合司法與醫療行為之多元司法處遇計畫,運用緩起訴處分之偵查作為,讓司法端及醫療端就個案狀況共同進行評估,使重度成癮者在醫院接受專業治療,輕度成癮者藉由復健治療課程及義務勞務,以利其回歸社區,既可彰顯司法制度與醫療資源結合之優勢,更可讓毒品施用者依成癮輕重得到妥適的分流處遇,俾利個案復歸社會、重獲新生。 本署於114年6月9日、6月23日假三樓地板教室辦理緩起訴處分第一、二級毒品戒癮治療說明會,由觀護助理員擔任講師,讓被告確實瞭解毒品戒癮治療之內容,包含處遇模式、戒癮期間內需負擔的義務及導致緩起訴處分遭撤銷之因素等,使被告知悉參與毒品戒癮治療應遵守事項及履行規定,須充分配合,並願意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叮囑個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應定期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依指定日期至本署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至機構執行義務勞務,並宣導本署推行之「強化藥癮個案戒癮服務計畫」,期能落實毒品緩起訴被告之預防再犯心理輔導工作。 最後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之個管員上台宣導「貫穿式保護」方案,說明提早介入輔導機制,有接受輔導意願之個案,轉介後將評估開案給予輔導,使毒品個案能盡早獲得相關戒癮資源與協助。
更多 -
114年6月20日多元處遇衛教促進健康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4年6月20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衛教促進健康課程-認識成癮暨醫療資源介紹」,結合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邀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護理師殷靖枝擔任講師,首先讓個案認識何謂成癮,再講解依成癮性分級,並說明毒品的危害性及共病治療,並提供醫療及社區資源之訊息,透過案例介紹與動畫短片欣賞,希望個案維持穩定性,進而達到戒癮成效。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更多 -
橋頭地檢署為強化反毒與反詐教育 辦理多元處遇法律知識課程助藥癮者重返正軌
毒品與詐欺問題日益交織,成為當前社會的重大犯罪問題。為協助藥癮個案脫離毒品循環與詐欺陷阱,橋頭地檢署就一系列的「法律知識強化課程」中,特別納入反毒及反詐內容,希望透過教育與預防的機制,強化個案法治觀念與自我保護意識,以降低再犯與受害風險。 114年6月13日於橋頭地檢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法律知識強化課程」,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邀請許宏吉律師擔任講師,許律師針對毒品防制及詐欺二個課程主題,說明毒品犯罪防治相關法規、毒品防制法違犯樣態。許律師表示:毒癮未除常伴隨金錢花費及資金來源問題,容易造成毒品所衍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如詐欺、洗錢等。課程裡介紹各種常見的詐欺手法及涉犯的法條,藉以警惕藥癮個案切莫因毒觸法。課程採用案例教學,讓個案了解真實社會情境中可能遭遇的詐欺被害風險,故須培養正確的法律意識與防詐能力。 橋頭地檢署則指出,部分藥癮者因為缺乏法律知識與情境辨識能力,容易遭到詐騙集團利用,捲入非法行為甚至成為犯罪工具,為了協助藥癮個案成功戒癮,橋檢規劃多元處遇課程,即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重建社會功能為目的,希望透過教育的介入,協助藥癮個案擺脫吸毒與詐騙的惡性循環。
更多 -
114年6月13日多元處遇法律知識強化課程
為協助藥癮個案戒癮,橋檢規劃一系列多元處遇課程,包含促進個人身心健康與成長、護理衛教、生涯規劃與社會資源連結、情緒管理與壓力紓解、強化法律知識,於114年6月13日假本署三樓地板教室辦理「法律知識強化課程-施用或販賣毒品的法律責任、別讓毒癮成為你加入詐騙集團的理由」,結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邀請理想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許宏吉擔任講師,許律師就毒品防制篇及詐欺篇二個課程主題,為個案說明毒品犯罪防治相關法規、毒品防制法違犯樣態、行為及相關刑度多寡,同時介紹各級毒品相關規定及所需負的法律責任。許律師表示毒癮常伴的金錢花費及資金來源造成毒品相關犯罪行為,如詐欺案件,因而介紹各項常見的詐欺手法及相關涉犯法條,藉以警惕個案切勿因毒癮犯法。 本署緩起訴個案除了需至醫院接受戒癮治療或參加復健治療課程及執行義務勞務之外,透過本署邀請心理師、社工師、律師、護理人員、勞工局訓就中心人員等專家擔任講師,安排個案積極參與各項多元課程,以強化其戒毒意志力,重返人生正軌,復歸社會並重建個案社會功能。
更多
案件終結統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