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橋頭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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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10年度橋頭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公告,請詳見附件(1)、(2)說明。
承辦人聯絡電話: 其股觀護人 (07)613-1765 分機3309。
觀護佐理員 李國瑜 分機3323。
寄件地址: 825 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868號(觀護人室)
附件:
(1)各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要點。
(2)學校推薦表。
附件下載
- 各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要點.pdf90 KB 110-02-25 下載次數:162
- 學校推薦表.odt21 KB 110-02-25 下載次數: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