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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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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1.4.13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158
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111.4.13

       有鑒於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橋頭地檢署於111年4月13日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特邀鈞聲法律事務所律師陳鏗年擔任講師,希藉由課程提升學員酒後駕()車相關法律刑責觀念,以及對社會所帶來的危害。

  是日課程,講師先開宗明義告知學員「酒駕是道路使用者的不定時炸彈」,並輔以新聞案例說明,提醒學員勿輕忽醉後上道所帶來的風險性與危害性;接下來解說酒駕相關處罰規定,更特別說明111124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的特色:同車乘客連坐處罰、10年內2次以上酒駕者得公布再犯者相關資料等。

    課程尾聲,講師呼籲學員酒駕行為損人不利己,還要負擔沈重的法律責任,酒後找代駕或坐計程車,落實酒後不開車的安全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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