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立案審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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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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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稿
發稿日期:108年6月28日
發稿人:王柏敦襄閱主任檢察官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立案審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鑒於本署轄區內案件量近年持續成長,為建立案件分級管理,強化檢察官偵辦案件效能,避免濫訟、性質單純或假性財產犯罪等類型案件排擠有限司法資源,本署於108年6月28日10時30分舉辦『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立案審查中心』揭牌儀式,本日活動由本署莊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及立案審查中心成員等共同揭牌。『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立案審查中心』將自108年7月1日起正式運作,希望可以達成合理分配檢察資源,及案件分級管理的目標。
本署莊檢察長於致詞時特別強調:「今天是本署重要的歷史性一刻,本署立案審查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將於7月1日開始運作,第一任檢察官由本署有15年豐富辦案經驗的43期檢察官陳俊宏專責處理,此位置攸關全署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及法警等同仁的分案量及業務重新分配。藉由立案審查中心篩選過濾案件,將部分性質較單純或假性財產犯罪等類型案件,透過一次性開庭及曉諭和解、轉介調解等方式,快速結案。讓其他檢察官開庭次數減少,相對減輕書記官、法警及其他配合人員工作量,可以讓檢察官更集中精神處理繁雜及重大的案件。透過立案審查中心的機制讓本署司法資源有效分配,達到人力最完善的運用。營運初期會較辛苦,但未來將慢慢達成此中心效益。」
本署自107年6月1日依照法務部指示試辦立案審查制度,實施案件分級管理,頗具成效。本署莊檢察長到任後,為讓立案審查制度更完善,除制定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立案審查中心設置運作要點,明訂立案審查案件類型及程序外。為減輕書類製作負擔,更請本署主任檢察官重新檢視並製作書類例稿。此外,也積極與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合作,自108年5月起共同推動轉介地院調解的便民服務措施,讓當事人合意解決紛爭,以紓解部分告訴乃論的輕微案件。今日『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立案審查中心』正式掛牌運作後,本署將更積極強化立案審查的功能,提高立案審查中心自結率,期使檢察官可以集中精神專門處理繁雜之重大案件,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以達訴訟經濟,也更進一步落實「檢察為民」的理念。
(圖片說明:本署莊檢察長主持揭牌儀式)
(圖片說明:本署莊檢察長、主任檢察官及立案審查中心檢察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