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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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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1110916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240
橋檢緩起訴酒駕個案義務提供生命關懷服務

       為遏止酒駕歪風,並強化法律嚇阻效果,橋頭地檢署針對緩起訴酒駕個案,有別於過去檢察官諭知必要命令均以靜態法治教育課程為主,特別變更命令內容為至少義務提供2小時以上的生命關懷服務。

       檢察長鍾和憲表示,希望透過震撼的關懷服務,能使酒駕個案瞭解生命的脆弱,往後更能學會尊重他人、愛惜自己,同時也籲請社會大眾不要輕忽酒後駕車對公共安全的威脅,切勿心存僥倖,避免造成憾事的發生!

       此次服務,橋檢安排11位酒駕緩起訴個案於111916日至第二殯儀館橋頭分館進行生命關懷服務。首先由觀護人夏以玲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再由觀護佐理員向個案說明殯儀館周邊環境及工作內容,隨後指派個案至納骨塔、冰存館、往生室、洗化室等區域進行清潔,同時也對屍檯、屍盤、冷凍櫃等做清洗擦拭。除讓個案體驗「以生服務死」的特殊感受,也能讓個案徹底改變,產生警惕心、同理心,學會尊重生命,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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