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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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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11—「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109
111.08.11—「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勤前教育說明會」

       橋檢於811日辦理義務勞務說明會。本場次由觀護佐理員任金正擔任講師,除說明緩起訴被告於一定期間應遵守或履行事項,並宣導相關法治觀念。

       首先由講師指導個案填寫表格與資料,並告知履行期間不得向勞動機構提出自願性捐款換取勞動時數,同時提醒個案勿輕信司法黃牛花錢可免執行勞動服務,若遇有類似情形,可向觀護人室或政風室提出檢舉。

       此外,除針對酒駕相關規定提醒個案,有效達成酒駕防制宣導之目的外,並播放最高檢反賄選宣導影片呼籲在場個案,111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將於今年度11月舉辦,如有發現買票、賣票行為,務必記得『一機一袋、1000萬,照相取證、指紋定罪』勇於檢舉,期勉個案遵守法律規章避免再犯,激發齊心反賄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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