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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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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莫因一時貪念出借帳戶,當心淪為詐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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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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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檢辦理緩起訴法治教育課程「莫因一時貪念出借帳戶,當心淪為詐騙犯」

       疫情期間,百業蕭條,民眾求職需求大增,但新聞卻報導有更多人被詐騙,為使學員增進了解法律相關知識,橋頭地檢署110年10月13日假該署三樓地板教室,以分流方式分上下午場,舉辦緩起訴處分法治教育課程。

       是日課程,上午由陳鏗年律師擔任講師,以生活上常見的法律問題為出發點,向學員解說何謂人頭帳戶,出借帳戶或提款卡,除會使自己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亦會觸犯詐欺取財罪之幫助犯、洗錢罪之幫助犯,學員如果有任何疑問,不論手機或市話,都可以「親自撥打」165 反詐騙專線,千萬不要貪圖一點小利,而後悔莫及。

       下午則播放公共電視所製作的「WHAT THE 法」,以幽默風趣的口語,將日常發生的社會事件,以故事的方式呈現,像是「正當防衛」或是「防衛過當」,往往社會大眾都搞不太清楚,但藉由故事的分享,以雙方當事人的自述、社會大眾的批判、法官審理的法規,讓大家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同一個事件,會更了解「法」就在我們身邊,與我們息息相關。

       本次課程希望學員們能學到法律的相關知識,提升犯罪預防意識,避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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